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机械与土木工程学院
厚德图本 励学笃行

机械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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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实训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6月6日实施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四章  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

第五章  安全例会制度

第六章  实训中心安全、卫生检查规定

第七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八章  专项安全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章  安全建档制度

第十章  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规定

第十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第十四章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九章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

实训车间安全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电子实训教室安全规程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数控车安全操作规程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刨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摇臂钻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磨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规程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则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电弧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气体保护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气体减压器(减压阀)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氧、乙炔焊接设备安全使用和维护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数控电火花机床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数控线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CAD/CAM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类实训教室安全操作规程

液压PLC控制实验台安全操作规程

机器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实训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审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中心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的相关问题。

8.组织开展中心安全大检查,督促中心教职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实训中心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各教研室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5.负责中心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开展中心安全大检查,督促中心教职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7.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保证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中心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行为。检查实训室、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中心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7.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8.按照中心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职工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组教各实训教室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其完好,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3.严格执行中心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不违章操作,根据规范要求填写各种记录,记录要求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实训场所清洁。

4.组织本组教职工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安全技术资料、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负责区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上报中心,发现不安全现象及时制止,负责纠正负责区域内的违章违纪现象,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本组教职工学习并熟悉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中心领导,同时积极提供资料,听从指挥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第二章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总则

1.安全工作检查,是中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事故隐患,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心必须根据不同情况,经常、认真地进行“五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措施落实。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安全工作检查应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依靠广大师生,边检查,边整改。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

二、安全检查形式

包括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三、经常性检查

1.安全员每天到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实训现场的重点作业部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2.组织好经常性的“三查”活动,认真落实整改。

日查:由每名实训教师在班前、班后和教学过程中结合各自使用的设备、场地和教学班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报告或整改。

周查:由教研组长带领所属教室负责人,检查负责区域安全状况。

月查:由中心安全领导,组织各教研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求应与学校要求一致。

四、定期检查

“三节”(元旦、“五一”、“十一”)检查,由中心组织进行安全、防火、卫生的安全大检查。各实训教室在节前自查,中心复查以确保节日前后的安全。

五、专业性检查

1.专业安全检查,由主任负责,组织机械、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对中心的电气、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设施和实训教室等进行安全检查。

2.对容易造成灾害性事故的特种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区域负责人要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务求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报中心及时组织整改。

六、季节性检查

1.雨季及潮汛季节,中心负责人对实训教室及防汛的物资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防汛期间的国家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高温季节来临前,电气专业人员应对本区域的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绝缘符合安全规定,罩壳应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的设置符合安全规定。

七、整改和记录

1.教研组自查出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组内必须进行整改,如组内无法解决的,上报中心进行整改。

2.发现外来人员在负责区域操作时违反安全规定,应立即制止。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应立即上报上级单位进行处理。

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均须“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进行整改,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均须存档备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督促相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实训中心安全培训形式一般有:实训学生安全培训,教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等。

一、实训学生安全培训

实训学生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训场所操作。实训学生安全培训考核由各班级实训教师组织开展。

二、教职工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方法及内容包括多种形式,如:安全周、安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地进行安全教育。其内容为:安全操作的基本知识,安全科学技术知识,安全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经验及教训等。

三、有关人员的专职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学校举办的安全培训。当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中心积极组织新任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四、变换工种/岗位培训

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岗位时,要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

一、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实训工伤及设备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实训教学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事故后,实训教师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实训中心办公室,再按学校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三、发生严重事故的实训教师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四、工伤及设备事故调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

五、凡因忽视安全、违章操作、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若违反本制度,在工伤及设备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长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和调查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伤及设备事故处理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安全例会制度

一、目的

传达学校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精神和工作安排,通报安全形势,学习安全法规,以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以达到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安全例会的时间和范围

1.实训中心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安全员等人员参加,副主任主持。

2.实训中心全体安全会议:每学期至少两次,一般在学期开始和结束召开,由中心主任负责召集,中心全体教职工参加。

3.教研室安全会议:由教研室主任依据情况随时召集,人员由教研室主任酌情而定。

三、安全例会内容

1.实训中心安全例会重点是传达学校的文件和近期安全工作安排,学习有关法规制度,听取安全工作汇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实训中心全体安全会议要有重点的针对重要部位提出要求,制定措施,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对各办公室及实训教室的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和督促落实。

3.教研室安全会议、活动,要从中心要求出发,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并保证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工,使人人责任清楚,行动一致,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各级安全会议都要有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形成文件备查。

四、有关人员要保证按时参加会议,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

五、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章  实训中心安全、卫生检查规定

1.每个实训室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安全设施的配置、检查及维护等。

2.学生在首次实训或实验时,应进行必要的实训实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在实训或实验时,安全员应巡查实验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各实验实训室的水、电、门、窗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实训室内应备有充足的消防器材,安全员应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4.实训场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带入食品,禁止将私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实验室,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文明整洁,发现不文明现象应立即制止。

5.假期和国家法定长假日实验实训室由安全员负责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贴好封条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6.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7,实训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接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严禁在实验室私自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8.每个实训室每天安排值日学生担任兼职卫生员,负责日常保持和清扫、检查各实验室及实训室的清洁卫生。

9.经常保持实验实训室的清洁卫,学生每次实验实训完毕后,实训教师负责安排组织学生做好实验实训室清洁卫生工作。

10.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无积尘,桌椅、地面、墙壁应洁净,物品放置整齐,由使用人及管理人员负责。

11.实训场所、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做饭、吃零食、不得在走廊、窗外及平台等处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

12.讲卫生、美化工作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中心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卫生环境。

13.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按实验实训室分工负责,对中心卫生进行全面管理,定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14.教师办公室实验实训准备室要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除节假日特殊情况外。各办公室应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安排一次大扫除。

15.安全卫生检查:任课教师每天负责所在实训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做到每日自查,实训中心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对各实验实训中心卫生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周对实训中心各实训教室卫生进行书面通报,对合格者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部门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第七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此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设备、电气、消防、教室设施、检维修、安全等方面。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专业、季节性和综合四种检查方式。

四、职责

1.中心负责组织月度安全检查:

2.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周的安全检查;

3.各教室任课实训教师每天进性一次安全检查;

五、检查的实施

1.日常安全检查:

各教室任课实训教师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职责,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教研室组长,要对负责区域的各任课实训教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教研室安全会议上进行讲评。

中心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实训教学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专业安全检查

每年中心应定期对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防护器具、消防设施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3.季节性检查:

以防雷、防静电、防汛、防火、防盗、防滑为重点。

4.综合安全检查

   根据学校的要求和中心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

应在学期始末、学期中换班的关键节点,进行不定期检查。

5.节日前检查:

节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前,中心要对安全、消防、实训设备、教室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

6.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要求隐患部门按要求整改。

六、安全隐患整改

1.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中心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经主任、副主任或安全员签发,由存在隐患责任人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

2.整改单位对隐患彻底整改完毕后及时通知中心,经进行复核,对隐患整改达到安全标准的,中心给被检查责任人签整改情况意见。

3.在日常巡检中,巡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处理,对走马观花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4.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又没及时汇报完不成整改原因的,并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后经复核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应责令其停课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负责赔偿。

6.各级安全检查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通知单由中心或安全员存档、备查。

七、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章  专项安全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巡查:

中心每日巡视人员应对中心区域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

2.巡查的内容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或影响使用。

3.防火检查:

1)中心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检查人员由实训中心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组成。

3)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③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④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⑤用火、用电情况有无违章情况。

二、用电安全制度

1.实施安全用电管理是防止电气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2.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用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运行、检修、维护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

3.应正确选用保护装置,使其取得最好的效果。除保护类型选者正确外,保护装置的规格也必须与保护对象内容相适应。

4.电气设备和电气用具,凡规定应接地保护的都应按规定连接好接地保护线。

5.根据夏季汛期特点,每年在雨季要对电器设备作一次全面大检查。

6.加强对中心内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减少,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对中心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进行安全性能的定期检查。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电源线、插头、保护接零线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架设使用临时电源线,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向相关部门申报,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九章  安全建档制度

一、安全建档的范围

1.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全员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

职考评情况等。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制度,规章等。

3.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安全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4.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

5.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等记录。

6.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及整改措施等。

7.设施、设备台帐包括设备使用完好情况、使用情况等。

二、安全档案管理要求

1.安全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安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和利用各个环节中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具体的工作程序与要求。

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和指导建立安全档案。

3.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等安全管理档案。

4.接受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和保卫科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章  消防管理制度

1.每天上下班前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

2.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办公室及经营场所;办公室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实物,并由中心进行监督。

3.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为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场,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立即灭火,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校保卫科,打119报警电话。

6.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个人电脑以及断开其他相关电源设施,确保安全。

7.按使用说明书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如需要,进行维修及更新工作,并做好记录。

8.配合校保卫科,做好固定设备(消防栓、警铃等)的检查、维修及更新。


第十一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仓库、罐区存放物资的安全,分清责任与管理方式,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中心库管员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

2.工艺人员按照划定的范围负责罐区的管理;

3.保管员负责物资仓库的管理。

三、仓库的管理

1.物资仓库中的工、量、夹具及耗材、劳保护品等要分库、分柜存放。

2.耗材仓库的货物堆放要整齐、牢固,标识要清楚,以防重、大的物件从高处滑落和滚动,砸坏其它物品或伤人。

3.劳保护品、润滑油等易燃物资要专柜、专区存放,要远离线路、电气开关和照明设施,以免引起火灾。

4.在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货区,要配有必要的防火器材,应对突发事故。

5.库管员要配合电气人员定期对库房中的线路、开关、照明设施等进行专业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线路和电气设施,保证库房中的用电安全。

四、存罐区的管理

1.储罐是用来储存气体而不影响被储存物品原有性质的设备。由于罐区内储存的气体不同,要求罐区应分类存放。

2.罐区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需要时要向保卫部门备案,用完及时拆除。

3.必须保证罐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良好。

4.要及时检查各罐的压力是否正常,决不能在罐区内存放杂物。

5.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能超量储存,防止外溢发生事故。

6.任何人不经批准不能进入罐区内,巡检人员要按时对罐区进行巡检,是否有滴、漏现象,及时汇报领导处理。

五、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章  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规定

一、总则

   为防止在动火过程中发生火灾、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订本规定。

二、定义

   临时动火作业是指临时性使用电焊、氧焊、电弧焊等进行的产生明火的作业。

三、临时动火作业等级

1.一级动火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的和可能引起燃烧和爆炸危险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

在车间、仓库、办公楼进行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

一般场所的动火作业。

四、临时动火作业的申请

1.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应在动火作业前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申请。

2.进行一级动火前,应制定详细的保证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临时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及安全监护人员、安全预防措施,报保卫科审批。

3.进行两级、三级动火前,应落实好安全监护人员及安全预防措施,报实训中心审批。

五、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动火作业由申请人员,在对动火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后,制定的详细的作业方案和预防措施一同交保卫科进行审批。保卫科再对动火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复验及对作业方案和预防措施进行审查后,提出同意动火作业的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2.二、三级动火作业由实训中心审批。

六、临时动火作业的监护

1.一、二级动火作业由实训中心监护,保卫科督查。

2.三级动火作业由实训中心督查、监护。

3.使用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的,除动火实训中心派专人进行监护外,保卫科也应进行监护。

4.监护人应对动火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作业现场。发现异常情况,有权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审批部门。

七、临时动火作业的原则

1.如动火场所存在极度火灾危险,且预防措施难以保证绝对安全,该动火作业不得实施。

2.进行电焊、氧焊等的动火作业人员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其证件并应经审批部门的验证确认有效后,方可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附:动火安全措施:

1.动火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物,对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及有可燃物的开口设备等危险部位进行严密封闭。

2.设备内动火前,先将设备内物料倒空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并加好盲板。

3.设备内动火前,可燃物、毒物、氧含量分析合格,动火人要先在外边点火投入设备内进行试验;动火时,设备外要设2人以上专人监护。

4.高空动火要用浸水的石棉布或铁皮遮挡,防止火花飞溅。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距应大于5米且距明火10米以上;应避免曝晒。

5.电焊回路线要牢固的接在焊件的本体上,不准用管线、框架及各种钢铁代替电线串连使用,不准穿过下水井。

6.动火中如发现跑漏可燃液体、气体物料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7.动火现场要备灭火器具,如:蒸汽管、水带、灭火器、水桶、砂、铁锨等。

8.间隔动火时,动火前,要认真检查防火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特殊动火间断超过2小时,要重新分析确认。

9.油罐区动火时,除封盖罐口外,不得脱水操作,并注意风向。

10.高空作业遇有五级以上风,地面作业时遇有七级以上风,应停止动火。

11.动火结束后要彻底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12.同时要执行动火证中的动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监督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训教学的教师和学生。

二、术语和定义

1.劳动防护用品: 预防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一种辅助措施,以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利于生产顺利进行。

2.从业人员:在中心内从事生产、工作的教职工及实训学生。

三、职责

1.防护用品由实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并监督检查。

2.劳防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对违反防护用品使用和穿戴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四、各教研室及实训教师

1.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各教研室要求师生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实训教师现场检查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违规纠正。

3.实训教师根据本工种所配备的劳防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实训学生进行培训。

4.实训教师检查、督促实训学生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实训教师在上课期间,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实训师生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违反者,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均按违章操作处理。

第十四章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能

1.由中心领导及安全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行使监督监察权。

2.管理部门及分工。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和电气仪表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均由设备责任人负责管理。

凡生实训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材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种设备实施的安全装置由设备责任人负责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各种安全装置要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安全装置不能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资产及实训中心同意后方可拆除。

5.凡经过改造或新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资产及实训中心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除安全装置专职维护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四、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章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使国家财产和个人利益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实训中心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2.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3.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三、管理规定

1.进入实训教学区域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机动车严禁进入实训教学区域,需要进入实训教学区域时,必须得到实训中心允许。

3.正常实训教学过程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情况时,必须安排好监护人,停止周围一切火源,并做好防火措施。

7.易燃、易爆实训教学场所在教学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动火时,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8.有毒物品必须加强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

包括: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

二、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特种工的培训、证书的管理;

2.实训中心负责特种工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培训计划。

三、特种工的培训和管理:

1.实训中心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提出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2.特种工经培训取得资格证后,不得随意挑选工作岗位或要求换岗(特殊情况不允许继续从事原工作的除外)。

3.特种工要按照学校要求和岗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干好本职工作。

4.特种工工作时,要按要求配戴好劳保护品,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否则出现问题,由个人负责。

5.对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学校有权调离其工作岗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6.因严重违章或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四、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章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方面的安全,根据实训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实训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外来送货(装货)、联系业务、参观等人员需进入实训教学区的,除要办理临时出入证,还需实训中心同意。

三、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1.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实训中心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2.外来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

3.禁止在实训教学区域内乱转,更不能随便动用和盗窃学校及个人所有财物。

4.不能在实训教学区域内打架以及搞破坏活动、损坏花草、树木及物品。

5.车辆、人员先到门卫处登记,有相关人员验证车辆人员的证件,按照各功能区划分停好车辆。

6.进入相关区域必须有接待部门指定人员陪同,经过实训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7.进入人员要遵守实训中心的管理制度,听从陪同人员的安排,尽量不要进入危险区。

8.陪同人员要向外来人员介绍厂区概况和疏散路线,以及基本安全常识,以防发生意外。

五、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及时抢救紧急求援

学生在课堂或在校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事故发生的教师应当及时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救护并根据学生受伤情况,决定是否应当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和护送学生上医院。如需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的,老师应立即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紧急报警电话:110;紧急救护电话:120)。

二、迅速疏散现场人员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伤害事故,学校值班领导或首问领导在得知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现场秩序,迅速疏散现场人员。疏散现场人员时,要本着“爱护生命,少受伤害”的原则,组织、指挥学生优先脱(逃)离危险境地。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

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校园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情况。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电话报告,24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如属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进行报告,并根据事故发展、救治的情况随时进行续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其他教职工在没有学校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向新闻记者、媒体发布新闻。

四、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将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需要学生的监护人到学校参与救护、处理事故的,学校应尽可能地提供方便。

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发生学生在校安全事故的现场,学校要组织人员注意保护,防止任何人对事故现场进行破坏。事故现场是分析发生的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六、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学校要处理好事故中受到伤害学生的善后事宜。

七、对事故按“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结案处理。

课任老师要主动、积极地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通过按“五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得到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结案处理,以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学生受伤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九章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

实训车间安全规程

一、 新生实习前要经过安全文明生产教育,经考核后方能进入实训车间实习。

二、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时间,准时进入实习岗位,不得中途离开和早退,有事请假,服从实习教师的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三、 学生实习时,一律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品(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

四、 学生要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五、 爱护实训车间内的一切公共财产,不准乱搬车间内物品,不准乱抓(拿)他人的工件、工具、量具等不许在实习车间进行与生产实习无关的活动。

六、 下课前要认真清扫工作场地,做好清还工具及量具等事宜,认真搞好文明生产。

七、 学生要自尊自爱,仪表端庄,行为规范,举止文明,谈吐文雅。

八、 学生要尊敬师长,听从老师的教导,努力钻研提高操作技术,掌握本工种的基本操作技能。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凡新入校的电工学生,都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后才允许进行实习劳动。

二、 进入实习场地前,要穿戴好工作服及绝缘鞋,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否则一律不允许参加实习劳动。

三、 实习劳动时,要严格遵守各部门的各项规定,不准玩笑,不准打逗,精神要集中。

四、 在实习过程中,要绝对服从老师及师傅的指挥,没有老师及师傅的允许,一律不准摆弄、操作各种机床设备。

五、 在实习中如要离开,需及时向老师及师傅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去。

六、 不准一人独自拆装修理任何电器设备。

七、 在实习劳动中,未经老师允许、没有老师带领,严禁进入变电室。

八、 在实习劳动中如出现一些情况,必须向老师及师傅及时报告,讲明情况,严禁擅自进行处理。

九、 未经老师允许,严禁拆装、操作各种电工仪器、仪表。

十、 在实习劳动时每人将自己的工具携带齐全,所发工具应按各自性能使用,每天劳动后要检查工具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放在指定地点。

十一、 每天劳动后要将工作环境整理好并清扫干净,经同意后方可离去。

十二、 在使用各种工具时,要仔细检查后才能进行使用。

十三、 在高空及梯子上作业时,底下须有人按规定措施进行监护,否则不允许进行工作。

十四、 电工同学要严禁带电进行修理各种设备及进行各种操作。

十五、 每个同学要经常反复不断学习电工操作的各项具体规定,并能按其各项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十六、 对上述各项要求必须熟记并在劳动中不断对照检查,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十七、 实习学生安装、检修电气设备的操作验收程序:

1. 实训教师按实习科的要求安排设备安装或设备维修任务。

2. 实训教师查明任务后,可亲自带学生或指派两名以上有独立操作能力的学生施工。


无线电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一、 学生进入实训车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后方可进行技能实践训练。

二、 进入实习场地前,要穿戴好工作服及绝缘鞋,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否则一律不允许参加实习劳动。

三、 实习劳动时,要严格遵守各部门的各项规定,不准玩笑,不准打逗,精神要集中。

四、 工作前安全准备

1. 检查各种仪器、设备、电烙铁引线、接地线是否完好。

2. 检查训练场地的电源插座及有关设备有无不安全因素。

3. 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

五、 使用电烙铁一定放在专用支架上,严禁放在工作台上或其它物体上,使用中不得乱甩焊锡,敲打烙铁,不用时须拔掉插头。

六、 操作者必须熟悉和学习仪器、仪表的基本性能,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后方准许启用。

七、 调试用仪表接好线后,经指导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通电后工作者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必须离开时,须切断电源。

八、 未经老师允许,严禁拆装、操作各种电工仪器、仪表。

九、 在实习劳动时每人将自己的工具携带齐全,所发工具应按各自性能使用,每天劳动后要检查工具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放在指定地点。

十、 工作结束后,须切断电源,全面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小型工具、仪表收齐锁好,外置仪表码放整齐,搞好场地卫生。


电工电子实训教室安全规程

一、 必须穿电工鞋,才可以进入电工电子实训室进行操作。

二、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服从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 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四、 强电操作实训时,由教师控制供电,学生不得趁教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五、 严禁带电操作,严禁双手同时接触任意两接线柱,各分路保险装置,其熔断丝规格不得大于规定值,严禁用其它金属丝应急代替。

六、 如遇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注意绝缘操作);如遇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应保持冷静,听从教师指挥处理,并逐级上报。

七、 严禁把实训室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训室外。

八、 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室内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

九、 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工位和室内的卫生、摆好座椅等工作,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十、 任课教师要如实记载实训过程中相关的内容,对损坏的仪表设备要及时上报实训中心,作出赔偿处理决定。

十一、 任课教师是实训操作时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验收交接手续。

十二、 不准随意走动、喧哗,实训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喝饮料、随地吐痰、扔垃圾,禁止听CD、收音机、单放机。

十三、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擅自接插电源,如手机充电等,一经发现将对其没收。

十四、 做好“五关”:关门、关窗、关电(灯)、关水(气)、关机(扇)。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检查供油系统,按规定对机床加油。检查各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进行保护性空运转。

二、 不准戴围巾、手套、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

三、 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在机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四、 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1.5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五、 禁止把工、夹具或工件放在车床床身上和主轴变速箱上。

六、 开车时不准改变主轴转速,溜板箱上纵、横自动手柄不能同时抬起使用,不准用手摸旋转工件,不准用手拉铁屑,禁止用手刹车。开车时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准离开机床。

七、 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八、 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九、 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十、 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十一、 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  和手接触工件表面。

十二、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十三、 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十四、 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

十五、 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十六、 下班前擦净机床,整好场地,拉下电闸。擦机床时小心刀尖,铁屑划破;擦导轨时摇动溜板箱,注意避免撞床头、卡盘、刀架等。

十七、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拉下电闸,保持现场,及时汇报有关人员共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数控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 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数控机床操作。

二、 强调单人操作机床,禁止多人同时操作。

三、 手动回机械原点时,机床各轴位置要距离原点100mm以上,先回X轴再回Z轴。

四、 使用手轮或快速移动方式移动各轴时,一定要看清各轴“+、—”方向后再移动,移动时先慢后快。

五、 试运行程序时,必须经过指导老师检查后方可进行。

六、 学生进行试运行及自动加工时,必须在指导老师监督下进行。

七、 学生遇到问题,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禁止进行尝试性操作。

八、 程序运行前注意事项:

1. 数控车试运行前,将绝对坐标系向Z轴负方向偏移最大加工长度加上50mm,并确认换刀时不发生干涉。

2. 光标要放在主程序的开头。

3. 检查机床各功能按钮的位置是否正确。

4. 检查工作台上是否有杂物、工具等。

九、 启动程序时,一定要一只手按开始按钮,另一只手按停止按钮,程序在运行当中手不能离开停止按钮,如有紧急情况立即按下停止按钮。

十、 机床在运行当中要关闭防护门,以防切屑、润滑油飞出。

十一、 在程序中有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进行测量;此时千万不要触及开始按钮,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 开车前

1. 上班前应对机床加油;

2. 检查安全罩是否挂好;

3. 检查各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

二、 装卸工件

1. 装夹工件要找正、卡紧,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2. 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

3. 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板手。

三、 装夹刀具

1. 刀具要卡紧,要正确使用板手,防止滑脱受伤。

2. 松紧刀具时要先紧方刀架。切削时刀架必须紧固。

3. 工件、刀具装好后要进行加工极限位置的检查。

四、 开车时

1. 不准改变主轴转速,不准测量尺寸,不准手摸旋转工件,不准手拉铁屑。

2. 溜板箱上纵、横自动手柄不能同时抬起使用。

3. 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准离开机床。

4. 不准戴围巾、手套、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安全帽。

5. 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他东西。

五、 下班前:擦净机床,放好工具、整好工件、清扫场地,拉下电闸。

六、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拉下电闸,保持现场,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事故原因。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工作前的安全防护准备

1. 检查供油系统,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检查手柄位置,进行保护性空运转。

2. 检查穿戴。不准戴围巾、手套、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

3. 刀具安装前,做好质地检查,镶嵌式、紧固式刀具要安装牢靠。

4. 使用各类刀具,必须清理好接触面、安装面、定位面。

二、 自动进给时,必须脱开手动手柄,并调整好行程挡块,紧固。

三、 先停车后变速。进给未停,不得停止主轴转动。

四、 机床、刀具未停稳,不得用异物强制刹车,不得测量工件。

五、 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拭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消除铁屑时,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手直接清理或嘴吹。

六、 严禁在工作台面上敲打、校直工件或乱堆放工件。

七、 更换不同材料工件,须将原有切屑清理干净,分别放置。

八、 夹紧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所用的板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九、 工作时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取卸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十、 拆装铣刀时,台面应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十一、 装铣刀,使用板手,板螺母时,要注意板手开口选用适当,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倒。

十二、 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

十三、 不准带手套操作机床。

十四、 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禁止串岗聊天,擅离机床。

十五、 发现异常声音,立即停车检查,不得凑合使用。

十六、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好机床,工作台面锁紧或安全到位,加油维护,切断电源,收好工、量、刀刃具,搞好场地卫生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 开车前

1. 擦去导轨面灰尘后,往各滑动面及油孔加油。

2. 检查各手柄位置。

3. 工件刀具要卡紧。

4. 工作台上不准放置工件、量具及多余的毛坯。

二、 开车后

1. 不准开车时变速或做其他调整工作。

2. 不准用手摸铣刀及其他旋转部件。

3. 不准测量尺寸。

4. 精神要集中,走自动时不准离开机床,并应站在合适的位置。

5. 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车。

三、 下班前

1. 擦净机床,放好工具,整好工件,清扫场地。

2. 机床各手柄应回到停止位置,将工作台摇到适当位置。

3. 拉掉电闸。

四、 发生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事故情况。


刨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凉鞋。

2、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按机床润滑图表加油,工作前先试车12分钟。

3、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刀具不得伸出过长,增加虎钳夹固力应接长套筒,不得用榔头敲打扳手,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具。

4、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5、调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件,用手摇动经历全行程进行试验,调整好后,随时将手柄取下。

6、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工件和刀具,头、手不得伸到牛头前检查。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刀具和测量工件、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7、清扫铁屑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8、装卸较大工件和夹具时应请人帮助,防止滑落伤人。

9、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0工作后将操作手柄、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并切断电源,清洁机床及周围环境后方可离开。


摇臂钻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起动前准备

  1.工件装夹必须位正、牢固,钻细小件时,应用手虎钳夹紧,不准用手握拿工件进行钻孔。

   2.卡装钻头应牢固可靠、安正,用钻夹头卡夹钻头时,必须用钥匙锁紧,禁止用其它物件敲打。

   3.查看并清除所有部件和槽内切屑、杂物等。

   4.严禁戴手套操作,女生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5.加工薄工件应预先在工件下面垫上垫木。

   6.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放置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应夹牢。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头部和手不准靠近旋转部位,进、退钻压力应缓增或缓减。

2.主轴应转动平稳,手柄力量不应过大。

3.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不准触摸旋转的钻头。

   4.如果工件发生随钻头转动现象应立即停机,不准用手阻止工件转动。

   5.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及时停机清除干净,禁止用气吹、用手拉,应使用钢刷或铁钩清除。

6.钻深孔时,应采用断续进钻和退钻方法清除铁屑,并随时添加冷却液冷却钻头,不准用棉纱、布头加注冷却液。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工作结束后,应将摇臂钻床的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卡紧。

2.在钻孔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床发生异常时,应及时退出钻头,再切断电源。

3、工作后将操作手柄、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并切断电源,清洁机床及周围环境后方可离开。


磨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装新砂轮必须做到:

1、仔细检查新砂轮,如有裂纹、伤痕严格禁止使用。

2、新砂轮应经过两次认真的静平衡,即安装前一次,装上主轴用金钢石修正后再拆下平衡一次。

3、新砂轮安装时,应在砂轮与法兰盘间衬入0.5~2毫米的纸垫。法兰盘螺钉应均匀拧紧,但不要过度压紧,以免压坏砂轮。

4、新砂轮安装好后,以工作转速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空运转,确认安装正确,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工作前检查砂轮及砂轮罩应完好无崩裂,安装正确、紧固可靠。无砂轮罩的机床不准开动。

三、工作中认真做到:

1、每次起动砂轮前,应将液压开停阀放在停止位置,调整手柄放在最低速位置,砂轮座快速进给手柄放在后退位置,以免发生意外。

2、每次起动砂轮前,应先启动润滑泵或静压供油系统油泵,待砂轮主轴润滑正常,水银开关顶起或静压压力达到设计规定值,砂轮主轴浮起后,才能启动砂轮回转。

3、刚开始磨削时,给量要小,切削速度要慢些,防止砂轮因冷脆破裂,特别是冬天气温低时更注意。

4、砂轮快速引进工件时,不准机动进给,不许进刀过大,注意工件突出棱角部位防止碰撞。

5、砂轮主轴温度超过60°C时必须停车,待温度恢复正常后再工作。

6、不准用磨床的砂轮当作普通的砂轮机一样磨东西。

四、使用冷却液的机床,工作后应将冷却泵关掉,砂轮空转几分钟甩净冷却液后再停止砂轮回转。


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规程

一、 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数控机床操作。

二、 强调单人操作机床,禁止多人同时操作。

三、 手动回机械原点时,机床各轴位置要距离原点100mm以上,先回Z轴再回X、Y轴。

四、 使用手轮或快速移动方式移动各轴时,一定要看清各轴“+、—”方向后再移动,移动时先慢后快。

五、 试运行程序时,必须经过指导老师检查后方可进行。

六、 学生进行试运行及自动加工时,必须在指导老师监督下进行。

七、 学生遇到问题,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禁止进行尝试性操作。

八、 程序运行前注意事项:

1. 加工中心试运行前,将G54或增量坐标的Z轴提高100mm。

2. 光标要放在主程序的开头。

3. 检查机床各功能按钮的位置是否正确。

4. 检查工作台上是否有杂物、工具等。

九、 启动程序时,一定要一只手按开始按钮,另一只手按停止按钮,程序在运行当中手不能离开停止按钮,如有紧急情况立即按下停止按钮。

十、 机床在运行当中要关闭防护门,以防切屑、润滑油飞出。

十一、 在程序中有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进行测量;此时千万不要触及开始按钮,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安全操作规程。

二、 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的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四、 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工件对方应整齐,放置平稳。

五、 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六、 高空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及有防滑措施。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他地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仍东西。

七、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如有使用I类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使用II类工具,应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期每达3个月时,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

八、 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直接使用220伏。电气插头、插座破损,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使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九、 使用台钻作业,严禁戴手套,工件应压紧,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十、 作业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则

一、 操作钻床时禁止戴手套,袖口必须扎紧,女生必须戴工作帽。

二、 开动机床前,应检查是否有钻夹头钥匙或斜铁插在主轴上。

三、 工件必须夹紧,通孔将透时,应尽量减小进给力。

四、 钻孔时不可用手、棉纱或用嘴吹来清除切屑,必须用毛刷清除,钻出长切屑时用钩子钩断后清除,钻头上绕有长切屑时应停机清除,严禁用手拉或用铁棒敲击。

五、 操作者的头部不准与旋转的主轴靠得太近,停机要让主轴自然停止,不可用手刹住,也不能用反转制动。

六、 严禁在钻床运转状态下装拆工件、检验工件和变换主轴转速。

七、 台钻的转速较高,不适用于锪孔和铰孔,更不能用丝锥进行机攻螺纹。

八、 钻通孔时,要使钻头能通过工作台面上的让刀孔,或在工件下面垫上垫铁,以免损伤工作台表面。

九、 应当用工具拨动V带进行变速,防止手指被卷入受伤。

十、 钻床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并将机床外露滑动面及工作台面擦净,并对各滑动面及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砂轮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转动中不应有明显的震动现象。

二、 更换砂轮,必须检查砂轮本身有无裂纹、缺陷及线速度是否适当,安装时夹紧力要适中,不得重力敲打;更换砂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

三、 砂轮与防护罩的间隔大于5毫米以上,砂轮与磨刀托架的距离应控制低于砂轮中心3~5毫米为宜。

四、 砂轮更换后,应空转3~5分钟,视其运行的均匀、平衡情况后再决定使用。

五、 砂轮启动后,运行到正常速度后方可进行磨削作业。

六、 使用砂轮机磨削,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站在砂轮一侧(约45°进行操作)严禁面对砂轮机操作。

七、 磨削工件时,要注意握工件,不得用力过猛或磨削笨重工件。避免产生撞击滑移造成砂轮伤手或破裂现象。

八、 使用较薄形砂轮磨削时,禁止使用侧面磨削。

九、 不得戴手套或用布包裹工件进行磨削,避免砂轮转动带入布料造成伤手事故。

十、 使用砂轮时工件应左右缓慢移动,避免砂轮产生凹槽现象。


电弧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一、 电焊机不允许超过负荷使用。

二、 焊机必须平稳地安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

三、 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和焊件不能短路。

四、 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时,应先切断电源

五、 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

六、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焊机维护保养。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七、 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电焊机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八、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

九、 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持连接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性能,防止触电事故。

十、 电焊机的焊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外皮破损时及时修补完好。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隔热层。


气体保护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一、 焊机使用前应检查供气、供水系统,不得在漏气、漏水的情况下使用。气体流量符合焊接要求。

二、 焊机不允许超过负荷使用。

三、 焊机内的接触器、断电器的工作元件,焊枪夹头的夹紧力以及喷嘴的绝缘性能等,应定期检查。

四、 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

五、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焊机维护保养。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六、 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完毕后,禁止立即用手触摸焊枪喷嘴,避免烫伤。

七、 气瓶应该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热源距离应保持大于5米。

八、 工作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关闭气源。


气体减压器(减压阀)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一、 氧气、乙炔气、氩气、二氧化碳气等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专用减压器。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

二、 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三、 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当地劳动、计量部门批准的专业部门调试修理,禁止自行调整。并定期检查压力表的准确性。

四、 不准在高压气瓶或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品,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等。

五、 乙炔减压器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47kpa(1.5kg/CM2)表压

六、 CO 减压器使用时,必须接通低于36V的预热器电源,使气体充分预热,防止减压器堵塞和结水露生锈。

七、 减压器应在气瓶上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扣以上,采用专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减压器卸压时,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压降到零。


氧、乙炔焊接设备安全使用和维护

一、 氧气瓶

1. 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2. 操作中氧气瓶距离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米以上。

3. 气瓶无防震圈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使用时防止被物体碰倒。

4. 使用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赃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器再使用。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5.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6. 禁止使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7. 氧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0.2Mpa表压的余气。

二、 溶解乙炔气瓶

1. 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 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上卧放并直接使用。

3. 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4. 禁止在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5. 必须配合使用符合使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岗位回火防止器配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污迹。以保证气流通畅、工作可靠。

6. 乙炔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05—0.1Mpa表压的余气。

三、 焊炬和割炬的使用

1. 焊炬和割炬应符合GB 5108~5110《焊炬、割炬设备》的要求。

2. 焊、割炬使用前应检查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并要求气路畅通、阀门严密、调节灵活,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

3. 焊、割炬应定期检查维护、修理和更换。严禁带故障使用。

4. 发生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

5. 禁止在使用中把焊、割炬的嘴头与地面或其他地方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可用通针在焊、割炬关闭气源的情况下轻轻疏通。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 氧气瓶、乙炔气瓶在安装压力表、减压阀时,如丝扣拧的太少时不得勉强使用,以防气体把表冲出,发生事故。

2.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压力表、减压阀绝对禁止任何油脂。氧气瓶要防止高温(火炉、暖气、太阳等)。

3. 工作前必须检查回火器,防止发生回火引起爆炸危险。工作时必须戴护目眼镜、围裙、鞋盖、手套等。

4. 焊完活,熄灭气焊火焰时,先灭乙炔,后关氧气,并把焊嘴在水中冷却以防回火。

5. 工作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一定距离,在10 米以内,不得有烟火和易燃易爆物。

6. 未经清洗干净的油桶,未经检查的陈旧罐、桶,不许焊接和切割。

二、 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机导线和焊钳接头部分,若接触不良,要修光。

2. 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面罩,操作时应戴好手套,穿长袖上衣和长裤。

3. 敲焊渣时方向要对外,防止溅飞伤人。不要随便用手去拿焊件,以免烫

4. 伤。

5. 工作中焊钳发烫时,不得将焊钳放入水中冷却,防止触电。

6. 焊接场所要清洁整齐,不得有易然易爆物,焊机周围不得有铁丝等金属物体。

7. 角磨机使用后应将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应妥善保管不能任意摆放。

三、 点焊和等离子切割安全操作规程

1. 点焊机和等离子切割机有专人保管,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

2. 焊接时,必须戴好护目镜和手套,以免伤人。

3. 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使用机器。先开水门,后接通电源。工作完毕

4. 立即关闭电闸和水门。冬天要把水路中的存水吹净,以防冻坏机器。

5. 焊接完毕后,清理现场。


数控电火花机床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坚决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室内外环境安全卫生,保证通道畅道,设备物品要安全放置,认真搞好文明生产。

二、 熟悉所操作机床的结构、原理、性能及用途等方面的知识,按照工艺规程做好加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严格检查工具电极与工件是否已校正和固定好。

三、 调节好工具电极与工件之间的距离,锁紧工作台面,启动工作煤油泵,使工作煤油面高于工件加工表面一定距离后,才能启动脉冲电源进行加工。

四、 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一手触摸工具电极,另一只手触碰机床(因为机床是连通大地的),这样将有触电危险,严重时会危机生命。

五、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应建立各种电器设备的经常与定期的检查制度,如出现故障或与有关规定不符合时,应及时加以处理。

六、 加工完毕后,随即关断电源,收拾好工、夹、测、卡等工具,并将场地清扫干净。

七、 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思想集中,经常查看、听、闻等方法注意机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向报告。

八、 定期做好机床的维修工作,使机床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九、 在电火花加工场所,不准吸烟,并要严禁其它明火。

十、 下班前应关断总电源,关好门窗。


数控线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 数控加工设备属贵重设备,使用者须经专门培训。参加数控技术训练的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数控机床,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 启动数控线切割机床系统前必须仔细检查以下各项:

1. 所有开关应处于非工作的安全位置。

2. 机床的冷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钼丝应处于导丝轮槽内,钼丝的张紧力是否合适。

4. 检查工作台区域有无搁放其它杂物,确保工作台运行畅通。

三、 程序输入前必须严格检查程序的格式、代码及参数选择是否正确,学生编写的程序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输入操作。

四、 程序输入后必须首先进行加工轨迹的模拟显示,确定程序是否正确后,方可进行加工操作。

五、 启动前应注意检查以下各项:

1. 检查工件是否压紧。

2. 检查工件的切割尺寸是否留有余量,以免钼丝割伤工作台。

3. 调整好滚丝轮正反转的运行限位。

六、 操作数控线切割机进行加工时应注意以下各项:

1. 启动机床后首先检查电极放电是否正常,电路有无报警。

2. 调整冷却液的流量,检查切割液有无滴漏。

3. 操作时必须保持精力集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车及时处理,以免损坏设备。

4. 装卸工件禁止用重物敲打机床部件。

5. 务必在机床停稳后,再进行拆装工件等项工作。

6. 操作者离开机床时,必须停止机床的运转。

七、 操作完毕必须关闭电气,清理工具,保养机床和打扫工作场地。


CAD/CAM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 遵守计算机实验管理制度,听从指导教师和场室管理人员的教学安排,按指定机位对号入座,做好机位登记。

二、 进入教室应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佩戴胸卡,注意个人仪表,严禁穿拖鞋和短裤进入教室。

三、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不准迟到和早退,不准中途擅自离开实验室,若有特殊原因需向指导教师请假。

四、 学生自带的物品,除与实训内容相关的物品外,其它一概不能带进实验室。

五、 若发现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记录并给予调换,不准私自调换机位或配件。

六、 学生上机实验必须按照课程规定的实训内容和正确的方法操作,未经教师的同意,严禁利用教室的电脑做无关的事情:如更改Windows的设置,随意删除、移动或更改硬盘数据,使用其它的应用软件,安装软件和玩游戏等。

七、 上机过程中不准随意走动、喧哗,实训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喝饮料、随地吐痰、扔垃圾,禁止听CD、收音机、单放机。

八、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擅自接插电源,如手机充电等,一经发现将对其没收。

九、 上机实验的学生是该机当堂设备安全责任人,负责该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人为损坏或丢失资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 下课时应正常关机、清理桌面、摆好座椅、打扫好实验场室卫生并填好《实验场(室)使用记录》和《设备使用记录》。

十一、 做好“五关”:关门、关窗、关电(灯)、关水(气)、关机(扇)。


机械类实训教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 遵守本工种实训教室管理制度,听从指导教师和场室管理人员的教学安排,按指定机位进行实训,做好机位登记。

二、 进入教室应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佩戴胸卡,按规定统一着装,严禁穿拖鞋和短裤进入教室。

三、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不准迟到和早退,不准中途擅自离开实训室,若有特殊原因需向指导教师请假。

四、 学生自带的物品,除与实训内容相关的物品外,其它一概不能带进实训室。

五、 若发现实训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记录并给予调换,不准私自调换实训设备。

六、 学生实训必须按照指导教师规定的实训内容和正确的方法操作,未经指导教师的同意,严禁利用教室的设备做无关的事情:如更改设备的设置,随意删除、移动或更改关键数据等。

七、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服从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八、 上课过程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正常教学秩序。实训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喝饮料、随地吐痰、扔垃圾,禁止听CD、收音机、单放机。

九、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擅自接插电源,一经发现将对其没收。

十、 上课的学生是该设备当堂设备安全责任人,负责该设备实训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人为损坏或丢失资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 下课时应正常关闭实训设备、清理实训场地、摆好座椅、打扫好实训教室卫生并填好《实训教室使用记录》和《设备使用记录》。

十二、 做好“五关”:关门、关窗、关电(灯)、关水(气)、关机(扇)。


液压PLC控制实验台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规程

1. 开动前应先检查机床各紧固件是否牢靠,各运转部分及滑动面有无障碍物,限位装置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2. 工作前先作空行程试运转10分钟,检查各按钮、开关、阀门、限位装置等是否灵活可靠,确认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工作横梁运动灵活后,方可开始工作。

3. 严禁油缸超行程使用。

4. 油缸活塞发现抖动或油泵发生尖锐声响必须排出气体。

5. 工作中若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声音时应停机检查。

6. 工作时被压工件要放在工作台面中间与主轴同心,并垫放平稳。

7. 工作完毕下班时应先关闭工作油泵,再关闭控制油泵,切断电源,擦净设备,作好点检记录。

二、 安全操作规程

1. 开机前应先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牢靠,各运转部位、滑动面有无障碍物,限位装置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2. 严禁油缸超行程使用,禁止在加压或卸压时出现晃动时加工。

3. 油缸活塞抖动或油泵发生尖锐声响,应排出气体。

4. 严禁乱调调节阀及压力表,应定期校正压力表。

5. 保持液压油的油质,工作油温度不许超过45℃,若出现异常,即停机。


机器人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器人周围区域必须清洁,无油、水及杂质等。

二、装卸工件前,先将机械手运动至安全位置,严禁装卸工件过程中操作机器。

三、不要带着手套操作示教器。

四、手动控制机器人时,应确保机器人动作范围内无任何人员或障碍物,将速度由慢到快逐渐调整,避免速度突变造成伤害或损失。

五、执行程序前,应确保机器人运动线路不受干涉,清楚紧急停止按钮的位置并准备随时中断运行。

六、机器人动作速度较快,存在危险性,操作人员应负责维护工作站正常运转秩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七、机器人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者离开现场,以确保发生意外时及时处理。

八、机器人工作时,操作人员应注意查看线缆状况,不能绕曲成麻花状和与硬物摩擦,以防内部线芯折断或裸漏。

九、示教器和线缆不能放置在机器人、实验台、流水线等位置上,应随手携带或挂在指定位置。

十、当机器人停止工作时,不要认为其已经完成工作了,因为机器人很可能是在等待让它继续移动的输入信号。

十一、因故离开设备工作区域前应按下急停开关,避免突然断电或者关机零位丢失,并将示教器挂置在指定位置。

十二、工作结束时,应使机械手置于零位位置或安全位置。

十三、严禁在控制柜内随便放置配件、工具、杂物、安全帽等,以免影响到部分线路,造成设备的异常。

十四、操作完毕必须关闭电气,清理工具,保养设备和打扫工作场地。